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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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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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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
1.《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通过,2004年4月修订) 2.《进出口关税条例》(1985年3月国务院令第96号,1992年3月修订) 3.《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2号) 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5.《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46号) | ||||||
事 例 | ||||||
企业申请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申请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时向省商务厅提出,由市商务局组织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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